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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某某、杜某、廖某……被三明警方当场抄获→

发布时间:2026-01-05 作者: 检测方案

  

  

吴某某、杜某、廖某……被三明警方当场抄获→

  元旦假期期间,三明市交警部门严查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,坚决看护节日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。

  2026年1月1日13时46分许,吴某庆驾驭号牌为闽G98**E的小型轿车,行进至明溪县黄金井路段时,被执勤民警当场抄获。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其酒精含量为75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驭机动车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。

  2026年1月1日0时12分许,杜某驾驭无号牌二轮简便摩托车,行进至永安市含笑大路中心佳园路段时,被执勤民警当场抄获。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其酒精含量为113mg/100ml,归于醉酒驾驭机动车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,涉嫌风险驾驭罪。

  2026年1月1日0时02分许,廖某驾驭号牌为闽G***96小型汽车,行进至永安市含笑大路中心佳园路段时,被执勤民警当场抄获。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其酒精含量为183mg/100ml,归于醉酒驾驭机动车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,涉嫌风险驾驭罪。

  2026年1月1日19时27分,肖某州驾驭号牌为闽G***37一般二轮摩托车,行进至将乐县府前东路路段,被执勤民警当场抄获。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其酒精含量为115mg/100ml,归于醉酒驾驭机动车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,涉嫌风险驾驭罪。

  2026年1月1日20时26分许,陈某驾驭号牌为闽G***21一般二轮摩托车,行进至沙县区金陵南路路段时,被民警当场抄获。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其酒精含量为141mg/100ml,归于醉酒驾驭机动车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,涉嫌风险驾驭罪。

  2026年1月1日16时01分许,曾某文驾驭无号牌一般二轮摩托车,行进至建宁县里心镇汪家村路段时,与其他车辆产生磕碰。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其酒精含量为88mg/100ml,归于醉酒驾驭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,涉嫌风险驾驭罪。